天津滨海新区卫生继续教育培训网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关于转发做好我市寨卡病毒疫情防范和卫生应急准备工作的通知

责任编辑: 时间:2016-02-17 点击数:

   津滨卫〔2016〕14号

 

 

关于转发做好我市寨卡病毒疫情防范和

卫生应急准备工作的通知

 

有关功能区卫生管理部门,区属卫生单位,企业医院:

为做好新区可能出现的寨卡病毒病医疗救治准备工作,现将《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我市寨卡病毒疫情防范和卫生应急准备工作的通知》(津卫应急〔2016〕3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6年2月17日

 

 

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我市寨卡病毒疫情

防范和卫生应急准备工作的通知

 

津卫应急〔2016〕34号

 

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委直属各有关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中央驻津医院,部分部队、企事业单位医院:

近期,寨卡病毒疫情在美洲多个国家流行,并先后输入欧洲、亚洲、大洋洲等地。经研究表明,该病毒感染可能导致新生儿小头畸形及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世界卫生组织于2月2日宣布“小头畸形及其他神经系统疾病聚集性病例,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寨卡病毒疫情防范和应对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卫发明电〔2016〕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做好我市疫情防范应对准备工作,提出工作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科学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世界卫生组织认为,寨卡病毒可能引发全球传播,我国与相关疫情发生国存在比较密切的人员往来,不排除寨卡病毒感染病例输入我国。寨卡病毒主要通过伊蚊叮咬传播,传播媒介为埃及伊蚊、白纹伊蚊等,人群对该病毒普遍易感。我国海南、云南、广西、广东等地有埃及伊蚊分布,我市和河北、山西等广大地区有白纹伊蚊分布,存在通过蚊虫叮咬在我国和我市境内传播疫情的隐患,不排除冬季过后疫情发生风险增大的可能。

各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科学认识该病毒的危害、传播途径和防控措施,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的《寨卡病毒病防控方案(第一版)》、《寨卡病毒病诊疗方案(2016年第1版)》和我委防控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工作部署和督导检查,抓紧落实重点区域(蚊虫孳生地)、重点人群(孕妇、出境游客等)的防控措施,严防疫情输入和传播扩散。

二、强化属地责任和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作用

各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属地管理责任,切实抓好各项防控措施。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完善本地区、本单位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要及时评估应对寨卡病毒疫情的防控能力,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准备,加强应急值守,做到人员到位、联络畅通、反应及时。设有口岸的区县要加强与口岸卫生检疫、旅游、民航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协调联动,健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强化疫情研判、科学有效防范,做好相关防控措施落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做好疫情监测、风险评估和信息报告工作

各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强化疫情监测和报告制度,会同出入境检验检疫、旅游等部门落实疫情发生国来华(归国)人员健康监测措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做好信息报送和标本采集检测,确保做到病例的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同时,要及时组织专家对辖区内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进行风险评估,向有关部门及时通报疫情信息和评估结果。

各医疗机构要按照《医疗机构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加强预检分诊处、发热门诊和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做好医务人员个人防护以及相关病例的鉴别诊断。要立即开展寨卡病毒相关知识、防控措施、处置原则、工作流程等的全员培训工作,同时开展病例接诊流程、医院感染防控等工作的演练,确保取得实效。要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一旦发现疑似病例,要立即按规定进行报告,杜绝迟报、漏报、不报。

各级疾控机构要进一步做好疫情监测工作,关注疫情动态,及时报送监测信息和病例个案信息,科学审核分析报告疫情,严防输入疫情的发生。同时,要密切追踪国内外疫情及舆情,综合分析,及时提出预警和防控措施建议。

四、科学开展检测,确保生物安全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按照《寨卡病毒实验室检测技术方案》进行病例和蚊媒标本的采集、包装、运送和实验室检测。各医疗机构发现寨卡病毒病例应及时开展标本采样并报告辖区疾控机构,由辖区疾控机构将标本运送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实验室检测。首例寨卡病毒感染病例的确诊,应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测复核后予以确认。寨卡病毒在我国归属于三类病原体,应在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BSL-2)开展实验室检测,并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要求,做好生物安全防护工作。

五、大力开展以灭蚊和环境整治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

各区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要提请各有关区县政府和相关单位组织开展以灭蚊和环境整治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加强监督考核,高度重视公共环境蚊虫防治工作,做好应急储备工作,履行防治职责,保证消杀效果。做好蚊虫监测,开展防治人员培训,努力将疫情风险降到最低。

六、做好卫生应急处置各项工作准备

各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研究制定本辖区应对预案,组织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防控方案和诊疗方案,加强医疗卫生人员寨卡病毒防治知识培训,做好诊疗专家、检测试剂、消杀药械和防护用品的应对准备,按照相关预案和方案做好应急处置,确保响应及时、应对有效,严防疫情扩散。

今年夏季达沃斯论坛将在我市举行,为做好论坛期间寨卡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各有关单位要提早谋划,制定相关保障预案和工作方案,做好消杀药械等的物资储备,完善入境检疫、病例发现、实验室检测、信息报告、隔离治疗等工作措施,强化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形成严密的防控网络,维护与会代表和相关人员的健康安全。

七、积极开展疫情风险沟通和健康知识普及

各单位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大众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医疗卫生机构要利用好本单位各种宣传平台,加强对医务人员和就医人群的宣传教育,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各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舆情监测,认真做好风险沟通,消除群众恐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针对寨卡病毒疫情的新闻宣传工作由市卫生计生委宣传处牵头负责。各单位如遇新闻媒体采访,应首先向宣传处反映采访需求,做好内部沟通,严格审核宣传内容,做到统一规范、口径一致。

八、严格督导检查,确保措施落实

各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督导力度,开展对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应急准备、培训演练、预检分诊、实验室检测、消毒隔离、院感控制和个人防护等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整改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相应责任,确保寨卡病毒疫情各项防控措施和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到位。

当前,春节将至,各单位要安排好节日期间应急值守,确保联系畅通;同时,切实做好冬春季人禽流感、埃博拉出血热、MERS等突发急性传染病的防治工作,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016年2月17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分享到: